法律主观:
判处罚金的缴纳方式: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,办理罚金缴纳,且应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;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,会由强制缴纳。
法律客观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五十二条
判处罚金,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五十三条
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。期满不缴纳的,强制缴纳。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,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,应当随时追缴。
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,经人民裁定,可以延期缴纳、酌情减少或者免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