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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据不足警方会移交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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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

案子从派出所移交,是指侦查终结,查明犯罪事实,证据充分,移送审查起诉。刑事诉讼,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,有什么罪,由机关侦查,取证。犯罪嫌疑人,不需要自证无罪。如果认为机关证据不足,退到机关补充侦查(不能超过两次),经过机关补充侦查,仍然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,实行无罪推定,应作出不起诉决定。作为嫌疑人家属,可以不去管它,、最终会有个结果;也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请个律师,由律师参与诉讼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

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审查案件,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;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,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。人民审查案件,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,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,也可以自行侦查。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,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。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。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,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。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,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。

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,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,人民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。对于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,人民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。人民决定不起诉的案件,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。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、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,人民应当提出检察意见,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。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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