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刑事案件立案的规定是什么
1、刑事案件的立案规定:
(1)有犯罪事实,即已经受理的案件,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,构成了犯罪;
(2)需要追究刑事责任,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;
(3)属于自己管辖,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地区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
人民、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、控告、举报和自首的材料,应当按照管辖范围,迅速进行审查,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,应当立案;认为没有犯罪事实,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,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,不予立案,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。控告人如果不服,可以申请复议。
二、刑事案件延长立案期限的条件是什么
1、机关接受报案、控告、举报、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,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。重大、复杂线索,经县级机关负责人批准,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。特别重大、复杂线索,经地级机关负责人批准,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;
2、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,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,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,最长期限是三十日;
3、上级机关指定管辖或书面通知立案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,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立案;
4、人民进行立案监督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,接到人民要求立案的通知后,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;
5、信访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是六十日。情况复杂的,经本级机关负责人批准,可以适当延长,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。